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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科工作流程

  来源:丹阳医保网 发布日期: 2009-8-7

社会保险科工作流程
基本医疗保险
1.      新参保对象
应带身份证、两张一寸彩照办理缴费手续。填写丹阳市医疗保险参保单(弱势群体持相关证件如就业登记证、低保证、残疾证等享受70%优惠,需另填写丹阳市医保困难对象审批表。)缴费同时建个人参保档案、给参保对象出具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职工医疗保险证历等,6个月后发放丹阳市医疗保险卡。
2.      转保对象
应带身份证、个人帐户结存证明单办理缴费手续。填写丹阳市医疗保险参保单,(弱势群体持相干证件如就业登记证、低保证、残疾证等享受70%优惠,需另填写丹阳市医保困难对象审批表。)缴费同时给参保对象出具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据。
3.      续保对象
持医疗保险卡办理缴费手续。(弱势群体持相关证件如就业登记证、低保证、残疾证等享受70%优惠,需另填写丹阳市医保困难对象审批表。)缴费同时给参保对象出具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据。
4.补交中断期间基金
应带身份证、旧式个人帐户结存证明单或原职工医疗保险证历,填写丹阳市医疗保险参保单,并由机房到库中检查复核,并根据原单位缴纳基金情况,确认原参保保龄。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11%补交中断期间基金,开具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据,并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2%划入个人帐户。补计保龄。
住院医疗保险
1.      新参保对象
应带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办理缴费手续,并填写一份个人参保申请表。医保中心根据您的表格,在电脑里建立个人参保档案,并编制一张《自谋职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卡》,凭此卡缴纳医保基金,给参保对象出具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据。
2.      续保对象
凭《自谋职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卡》或原缴费收据及时续保,开具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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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丹阳市人民广场东侧 电话:0511-8651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