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医疗保险险种转换补充意见
机关各部门:
因发展需要,现就社会医疗保险险种转换补充如下实施意见: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象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补缴保费按2%划入个人帐户。
2、为公平合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置6个月观察期,6个月内使用个人帐户支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6个月后方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之间实行有限度转换。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之一,为适应农村“农民”向“居民”的转变,对在农村集镇和居民集中点居住的失地农民,提倡由参加新农合转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以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为基数,50周岁以上按2%、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按1.7%的比例按参加新农合年限一次性补缴保费差额,原参加新农合年限可作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保龄累加计算。
丹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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